关于对《关于“同步办照”和“照随人走”的实施办法》的解读

发布日期: 2019-11-22  来源:出国赴港澳管理处 打印   分享至:

一、《关于 "同步办照" 和 "照随人走" 的实施办法》出台缘由?

为进一步改进因公护照签发和管理工作,优化因公出访办理流程,提供更好的服务保障,便利我省因公出访人员快捷地 "走出去" ,按照外交部通知要求,我办制定印发了《关于 "同步办照" 和 "照随人走" 的实施办法》。

二、什么是 "同步办照" ?

现行规定要求,因公出访必须先完成出国任务审批方能申办因公护照,整体流程偏长。鉴此,调整思路,改 "串联" 为 "并发" ,即:护照申办与任务审批同步进行,制照完成后凭任务批件发照, "不审批不发照" 、 "一批准即发照" 。

三、什么是 "照随人走" ?

现行规定要求,因公护照持有人工作调动时,必须在原单位注销护照再到新单位重新申办护照,此管理模式较为僵化且造成一定资源浪费。鉴此,调整为因公护照随人员调动而迁移,但需在护照管理系统中登记备案,切实做到既重服务又强管理。

四、什么是护照 "迁出单位" ?

"迁出单位" 是指持照人工作调动前的护照授权保管机关。

五、什么是护照 "迁入单位" ?

"迁入单位" 是指持照人工作调动后的护照授权保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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