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以色列恢复长期工作签证申请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2-11-23  来源:省国交中心 打印   分享至:

各办证单位:

据以色列驻华使馆告,自即日起,恢复受理长期工作签证申请,材料要求如下:

1. 以色列内务部批文复印件(外交部收件时将发与使馆确认是否可用)

2. “国际旅行健康检查证明书”和疫苗接种国际证书

3. 出生证认证、公证原件及复印件

4. 无犯罪证明认证、公证原件及复印件

5. 声明书

6. 同意索要指纹协议书

7. 疫情期间须提供申请人入境声明、购买新冠保险(保险公司、金额不限)

注:具有以色列内政部批示单据的团组可免收签证费。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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