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马(达加斯加)互免签证协定生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3-11-03  来源:省国交中心 打印   分享至:

各办证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马达加斯加共和国政府关于互免持外交、公务护照人员签证的协定》将于2023年11月4日生效。根据该协定:

一、持有效外交、公务、公务普通护照中国公民入境、出境或者过境马达加斯加,自入境之日起不超过90日,免办签证。

二、上述公民(不包括持有外交、公务(普通)护照的外交、领事代表机构常驻人员及持外交、公务(普通)护照的家属),如欲在马达加斯加境内停留逾90日或者在境内从事工作、学习、定居、新闻报道等须马达加斯加主管部门事先批准的活动,应当在入境前申请签证。

三、持有效外交、公务护照的外交、领事代表机构常驻人员,包括其持外交、公务护照的家庭成员应当在入境前申请签证并免交签证费。

四、中央政府副部长级及以上职位的官员和军队少将级及以上军衔的军官,因公前往缔约另一方之前,应当通过外交途径征得该国的同意或者通报该国相应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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