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事认证代办须知

发布日期: 2023-11-06  来源:出国赴港澳管理处 打印   分享至:

一、领事认证书受理范围

根据外交部授权,河北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开展领事认证代办业务,应申请将省内公证、贸促、海关等机构出具的送往非《取消外国公文书认证要求的公约》(以下简称《公约》)缔约国使用的涉外公文书,送外交部办理领事认证书。

二、申办程序

1.办理符合要求的公证书或其他证明文书。

2.将送往非《公约》缔约国使用的公证书或其他证明文书原件和其他申办材料送河北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办理领事认证代办

3.河北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将申办材料送外交部办理领事认证书。领事认证书办理完成后,外交部将领事认证书寄回。

4.申办人到河北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外事服务大厅认证窗口自取,或按约定方式寄送申办人(邮费默认到付)。

三、申办方式

采取下列三种方式之一申办均可。

1.将申办材料送河北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外事服务大厅认证窗口办理

2.通过访问河北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官网或公众号,在河北省领事认证业务系统填报申办信息,并将申办材料寄送到河北省国际交流外事中心认证科。

3.在办理完公证书或其他证明文书后,委托开展涉外公证与认证联办业务的公证处,和开展涉外商事证明文书与认证联办业务的贸促会出证机构代办领事认证书。

四、申办材料

申办领事认证书时,应提供如下材料:

1.申请人合法有效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中国公民应提交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如为华侨且不持有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应提交护照信息页复印件。如为港澳台居民,应提交《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旅行证等证件复印件。

外国公民应提交护照或其他国际旅行证信息页复印件。

如替他人代办领领事认证书的,除证书申办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应同时提交代办人合法有效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2.申办领事认证书的有效文书原件。

3.如申请人为公司等单位,应提交单位介绍信原件。

4.河北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注:外国公民办理收养中国儿童的公证书的领事认证书,除合法有效身份证件外,还应提交驻华外交或领事机构照会原件及《收养登记证》的复印件。

五、办理领事认证代办所需时间

(一)办理单认证所需时间

种类

办理时间

平件

1. 河北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受理后3个工作日内将申办材料寄送外交部办理;

2.外交部受理后第4个工作日完成单认证办理,寄回河北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3.材料邮寄时间(往返大概需要4-5天)。

急件

1.河北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受理后2个工作日内将申办材料寄送外交部办理;

2.外交部受理后第2个工作日完成单认证办理,寄回河北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3.材料邮寄时间(往返大概需要4-5天)。

(二)办理双认证所需时间

种类

办理时间

平件

1.河北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受理后3个工作日内将申办材料寄送外交部办理;

2.外交部受理后第4个工作日完成单认证办理,送外国驻华使馆办理领事认证,如遇周末、节假日、使馆休息日等使馆不办公时间不送办;

3.驻华使馆领事认证办理时间(具体时间请参考中国领事服务网《外国驻华使馆(代表处)领事认证规定汇编http://cs.mfa.gov.cn/zggmcg/lsrz/sblsrzxz/201609/t20160917_957835.shtml);

4.外交部赴驻华使馆取件后,寄回河北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5.材料邮寄时间(往返大概需要4-5天)

急件

1.河北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受理后2个工作日内将申办材料寄送外交部办理;

2.外交部受理后第2个工作日完成单认证办理,送外国驻华使馆办理领事认证,如遇周末、节假日、使馆休息日等使馆不办公时间不送办;

3.驻华使馆领事认证办理时间(具体时间请参考中国领事服务网《外国驻华使馆(代表处)领事认证规定汇编http://cs.mfa.gov.cn/zggmcg/lsrz/sblsrzxz/201609/t20160917_957835.shtml);

4.外交部赴驻华使馆取件后,寄回河北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5.材料邮寄时间(往返大概需要4-5天)

六、收费标准及缴费方式

(一)办理单认证所需费用

种类

中国人申办单认证费用          (单位:元/人民币)

外籍申请人申办单认证费用        (单位:元/人民币)

平件

民事类文书:50元/份

商事类文书:100元/份

民事类文书按国别对等收费

急件

每份加收50元加急费

邮寄费

EMS特快专递邮寄费(仅限国内),25元/500克





(二)办理双认证所需费用

种类

中国人申办双认证费用        (单位:元/人民币)

外籍申请人申办民事类文书双认证费用                (单位:元/人民币)

平件

民事类文书:50元/份使馆认证费

商事类文书:100元/份+ 使馆认证费

按国别对等收费+使馆认证费

急件

每份加收50元加急费

邮寄费

EMS特快专递邮寄费(仅限国内),25元/500克





(三)缴费方式

完成申报,收到河北省国际交流外事中心发送的缴费短信后,请将办证费用汇至指定账户。

账户名称:河北省国际交流外事中心

开户行:中信银行石家庄裕华西路支行

账号:8111801011400890642

注意:汇款时请务必在附言中注明证书申请人姓名办理国家

 

注:1.上述收费标准根据1992年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关于发布外交部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价费字〔1992〕198号)、1999年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调整护照、认证和签证、认证代办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计价格〔1999〕466号)规定执行。

  2.以上为每份公证内容的收费标准,一本公证书多内容的按内容数加倍收费。

  3.办证时应预支全部费用,但因部分外国驻华使馆的领事认证费随汇率变化等原因时常调整,故应交数额以驻华使馆的实际收费为准,在取件时多退少补。

  4.外籍人士申办中国领事认证时按对等原则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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