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泰政府互免持普通护照人员签证协定生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4-03-01  来源:省国交中心 打印   分享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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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办证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泰王国政府关于互免持普通护照人员签证协定》将于2024年3月1日正式生效。届时,中方持公务普通护照、普通护照人员可免签入境泰国停留不超过30日(每180日累计停留不超过90日)。入境泰国从事工作、学习、新闻报道、定居等须事先批准的活动以及拟在泰停留超过30日,须在入境前办妥相应签证。

中泰政府已于2003年签署协定,中方持外交、公务护照人员可免签入境泰国并停留不超过30日。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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