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国与挪威持外交护照人员互免签证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7-08-24  来源:省国交中心 打印   分享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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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办证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挪威王国政府关于互免持外交护照人员短期停留签证的协定》已于2017年8月14日签署,并将于8月24日起适用。

根据协定,中方持有效外交护人员可短期免签入境挪威并停留,每180日停留最长不超过90日(包括在其他申根国停留时间),既包括一次连续性访问天数,也包括从每次入境日期起计算的相继多次访问天数。

中方中央政府副部级及以上职位的官员和军队少将级及以上军衔的军官,因公前往挪威之前,应当通过外交途径通报挪威相应主管部门。

另,持外交护照人员及其随任家属赴挪常驻,需在行前办妥赴挪签证。

特此通知。


 

 

 

河北省外事服务中心

2017年0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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