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安(提瓜和巴布达)互免签证协定生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4-04-23  来源:省国交中心 打印   分享至:

各办证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安提瓜和巴布达政府关于互免签证的协定》将于2024年5月11日生效。根据该协定:

一、持外交、公务、公务普通护照及普通护照的中国公民入境、出境、过境安提瓜和巴布达,单次停留不超过30日,每180日累计停留不超过90日,免办签证。如欲在安境内停留逾30日或在安境内从事工作、学习、定居、新闻报道等,应当在入境前申请签证。

二、中方持有效外交、公务护照的领事代表机构常驻人员或其随任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任期内入境、出境、过境、停留安提瓜和巴布达,免办签证,但需在首次入境后30日内办理注册手续。

三、中央政府副部长级及以上职位的官员和军队少将级及以上军衔的军官,如持外交、公务护照,因公前往安提瓜和巴布达之前,应当通过外交途径征得安方同意或通报安方相应主管部门。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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