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办证单位:
据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波斯尼亚和黑塞哥维那部长会议关于互免持外交、公务、公务普通护照人员签证的协定》已于2017年10月4日生效。
协定规定,缔约一方持本国有效外交、公务护照(含公务普通护照)公民,在缔约另一方入境、出境或者过境,停留不超过30天,免办签证。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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