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布(基纳法索)互免持外交、公务护照人员签证的协定

发布日期: 2018-11-29  来源:省国交中心 打印   分享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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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办证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布基纳法索政府关于互免持外交、公务护照人员签证的协定》已于2018年11月18日生效。根据该协定:

一、持外交、公务、公务普通护照的中国公民入境、出境、过境布基纳法索,自入境之日起停留不超过90天,免办签证。如欲在布基纳法索境内停留逾90天或在布国境内从事工作、学习、定居、新闻报道等,应当在入境前申请签证。

二、中方持有效外交、公务护照的外交、领事代表机构常驻人员,包括其持外交、公务护照的家庭成员,任期内入境、出境、过境、停留布基纳法索,免办签证,但需在首次入境后30日内办理就任手续。

三、中央政府副部长级及以上职位的官员和军队少将级及以上军衔的军官,因公前往布基纳法索之前,应当通过外交途径征得布方同意或通报布方相应主管部门。

特此通知。

 

 

 

河北省外事服务中心

2018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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