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葡(萄牙)互免持外交护照人员签证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9-12-11  来源:省国交中心 打印   分享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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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办证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葡萄牙共和国政府关于互免持外交护照人员签证的协定》已于2019年12月6日生效。根据该协定:
一、 持有效外交护照、被委派驻葡外交领事机构或国际组织的中国公民及其持外交护照的家庭成员,任期内入境、出境、过境、停留葡萄牙,免办签证。
二、 中方在委派至外交领事代表机构或国际组织的持外交护照人员及其随任家庭成员入境葡萄牙前,应通过外交途径书面通知葡方该人员及其随任家属的到任。
 
注: "有效护照" 指入境时有效期不少于180日、离境时有效期不少于90日的外交护照。 "家庭成员" 指外交护照人员的配偶或派出国法律认定的事实伴侣、23岁以下单身受抚养的子女及因身体或精神残疾受抚养的子女(无年龄限制)。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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