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普吉领办提醒中国公民妥善保管护照

发布日期: 2024-03-28  来源:涉外管理处 打印   分享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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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多名赴普吉、攀牙、甲米旅游的中国公民护照不慎遗失或被海水浸泡,对其行程造成较大不便。

驻宋卡总领馆驻普吉领事办公室提醒赴上述地区旅游的中国公民:



01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是中国公民出入国境和在国外证明国籍和身份的证件,请务必妥善保管。

02
请在出行前备份护照信息、签证(如有)及入出境记录页(可拍照或扫描后存入手机或个人邮箱),以备不时之需。

03
乘坐交通工具、办理出入境或酒店登记手续、参观景点、前往商场或超市购物、于餐馆或夜市用餐等过程中,加强安全防范,使用护照后及时收好,不随意放置。

04
乘船或参加水上项目时谨防护照被海水浸泡损毁。

05
切勿将护照用于租车抵押,以免因车损赔偿争议被租车行扣押。

06
请家长妥善保管未成年子女的护照,避免污损,导致入出境受阻。

07
如护遗失或失窃,请及时向警方报案或向游客协助中心询问是否被他人捡到;如确认丢失,可通过“中国领事”APP向驻普吉领办申请办理旅行证回国。补办证件需要一定时间,请申请人预做调整航班和行程准备。

联系方式

泰国报警电话:191

泰国旅游警察电话:1155(有中文服务,如中国手机号无法拨通,请使用泰国当地手机号拨打)
泰国急救电话:1669
普吉游客协助中心:
+66-76-327-100
攀牙游客协助中心:
+66-62-341-9699
甲米游客协助中心:
+66-75-701-493

外交部全球领事保护与服务应急热线(24小时):

+86-10-12308

+86-10-65612308

驻普吉领办证件咨询电话:

+66-76-304180(人工接听时间:工作日09:00-11:00 14:00-16:00)

驻普吉领办领事保护与协助电话:

+66-94-595-6158

邮箱:phuket@csm.mfa.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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