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入境来冀疫情防控温馨提示

发布日期: 2020-03-11  来源:管理员 打印   分享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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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新冠肺炎疫情在海外呈现扩散态势,部分国家疫情发展很快,为全力做好我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严防境外疫情输入,确保我省中外人员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温馨提示如下:
一、目前仍在境外的我国公民及拟来冀学习、工作的外籍人士,为了您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请减少移动,尽可能留在当地。如有入境来冀意向,请提前与所在社区、农村或工作学习单位联系报告,并全程采取个人防护措施。
二、在境外的我省人员请持续关注所在国家和地区的疫情变化,按照当地防控传染病的法律法规,积极配合所在国当地的疫情防控措施,尽量避免前往人员密集的场所或参加集体活动,做好自身防护,确保安全。如遇到紧急情况,及时向当地政府有关部门求助,并与我国驻当地使领馆取得联系。
三、各级地方政府履行属地管理主体责任,充分发挥联防联控机制作用,优化防控手段,采取有效措施,全面掌握境外入冀人员信息,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到实处。
四、所有入境来冀人员,不论是中国公民还是外籍人士,原则上均应转送至集中观察点进行14天集中医学观察并进行核酸检测。
五、本着 "一视同仁、中外一致" 的原则,无差别地执行疫情防控措施,要充分尊重外籍人士的合法权益及文化、宗教等习惯,充分照顾其合理要求和关切,尽可能为其提供必要的保障和协助。
 
 
 
 
 
河北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2020年3月10日
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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